1.主審注冊會計師
主審注冊會計師是指當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包含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一個或多個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時,負責對該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把握主審注冊會計師這一概念:
。1)主審注冊會計師受托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該被審計單位的一個或多個組成部分的審計工作是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來執(zhí)行的;
。2)主審注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需要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結果。
2.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總體要求
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jù)其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了解程度,確定是否參與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參與其他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審計過程中,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其他注冊會計師進行充分溝通,確定其他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考慮參與對組成部分的審計,復核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必要時,對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實施追加程序。
為合理保證被審計單位的整體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問題:
(1)確定對于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是由主審注冊會計師親自審計,還是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
(2)確定參與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3)與其他注冊會計師進行適當?shù)臏贤ǎ?
(4)必要時,評估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進行審計時獲取的審計證據(jù)是否充分、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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