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銀行:
由我公司背書轉讓給XX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右上角號碼)出票日期:貳零零X年零X月X日 出票人:XX公司 出票人賬號:XX;付款行全稱:XX銀行;收款人:XX公司;收款人賬號:XX 收款人開戶銀行:XX行;出票金額:XXX元(大小寫),匯票到期日:貳零零X年X月X日(要記載票面上所有的信息) 。
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員在填寫被背書人時,誤將XX公司(單位全稱)寫成XX公司(單位全稱),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全由本公司負責。特此證明!
XX公司(公司公章及全部的財務印鑒章)
200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