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生產(chǎn)企業(yè)從事進料加工復出口,但出口的是不準予退稅商品,應該如何計算應征稅款,征稅的稅率是多少?
【解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2號)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mào)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征收率)×征收率
從2009年1月1日起,征收率為3%。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5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