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可否在行政復議時到納稅人處調查取證
2019-01-09 14:23 來源:中國會計網
問:稅務機關可以在進行行政復議的時候到納稅人處調查取證嗎?
答:稅務機關在行政復議階段自行到納稅人處調查取證的行為是不允許的行為。
稅務部門調查取證的時間要符合法定條件!缎姓V訟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缎姓䦶妥h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稅務案件調查取證的時間應該是在稅務機關下達《稅務檢查通知書》之后,稅務機關作出稅務處理決定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納稅人或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