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一次性獎金6000元,那代扣稅額為[6000乘10%]減[25乘12]=300元用這樣的方式計算對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fā)[2005]9號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所以計算方法為
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6000÷12=500 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為0.
計算6000×0.05=300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ㄓ嘘P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