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代理機構名單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通告2024年第2號 2024-07-31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5年第41號)相關規(guī)定,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會同四川省財政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聯(lián)合評定,現(xiàn)確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為四川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辦理的退稅代理機構。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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